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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复试内容

2023年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复试内容已经公布,复试工作通常由各学院实施,具体复试细则需要以各学院公布为准。

点击链接查询2023年二级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https://yz.njfu.edu.cn//tzgg/20230324/i269503.html

一、复试形式

根据教育部复试录取工作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2023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形式或网络远程复试,学院须制定详细的复试方案,具体以相关招生学院发布的复试录取实施办法为准。各学院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应届生)电子文件及学院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复试资格审核工作由相关学院组织进行,一志愿考生须根据学院要求提前提交电子材料,线下考试时提交现场考务人员;调剂复试考生按学院要求提交相关电子材料。

(1)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高职高专、本科结业生,还须进行两门加试科目笔试。

(2)达到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

(3)符合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加分项目的请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未经资格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二、复试内容

1.专业基础知识考核

专业基础知识考核及同等学力加试由各学院自行组织。

专业基础测试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生入学的基本要求,满分100分。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的命题及考试由各学院组织,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录取。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加试。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会计三个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2.专业综合素质考核(含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专业综合素质考核是为了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考核考生的思维能力、治学态度、专业技能、个人志趣与特点,是否具有创新精神,满分100分。考核按复试小组制定的复试内容和形式进行,考核内容须建立试题库,随机抽取试题。复试小组成员应根据本专业复试办法和评分标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当场独立地给每位考生进行打分,考核打分采取实名制,以复试小组成员给定成绩的平均值作为考生专业综合素质考核成绩。秘书应认真做好记录,并填写面试情况表。各学院在考核过程中须做好全程录音录像及记录工作。

3.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主要测试考生实验和操作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具体情况自主设定实践(实验)能力考核项目,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4.思想品德考核

在复试中必须注意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考核,包括考生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各学院须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及心理健康的考核。

5.学科(专业)复试工作说明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侧重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创新能力等方面的内容;应用型硕士研究生要研究制定适合专业学位研究生选拔特点的复试办法和内容,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6.再次复试

如网络远程复试中出现突发状况或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将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三、成绩计算

1.家具设计与工程、设计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学术学位,和风景园林硕士、艺术硕士、会计硕士、机械(工业设计工程方向)专业学位按照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折合成100分制)× 0.8+复试总成绩(折合成100分制)× 0.2

2.其他各专业按照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折合成100分制)× 0.7+复试总成绩(折合成100分制)× 0.3

3.其中复试满分为200分,专业基础知识考核和专业综合素质考核各100分。

四、录取

各学院根据学院的招生计划和考生的综合成绩上报各专业拟录取名单(不含推免生),经审批后应及时在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拟录取专业(研究方向)等基本信息。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复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进行说明。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10 个工作日。全校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确定。对不予录取的考生,各学院应安排专人及时将复试结果告知考生本人。

1.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的不予录取:

(1)复试或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3)调剂考生未确认待录取。

(4)报名材料弄虚作假。

(5)其他。

2.调档与签定协议

对拟录取为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会向档案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后调档)。拟调剂录取为非全日制录取的考生须由本人在调剂系统内接收调剂复试及待录取通知。拟录取为非全日制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南京林业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及定向就业合同。非全日制(就业方式须填定向)研究生不调取人事档案及党团关系材料,不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不安排住宿,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3.录取通知书发放

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同意并备案后,我校预计将在6月左右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如需变更通讯地址,应当于复试录取期间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内申请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