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合肥师范学院研究生复试内容已经公布,复试工作通常由各学院实施,具体复试细则需要以各学院公布为准。
一、复试方式及内容
复试采取线下方式进行。由笔试和综合面试两个部分组成。笔试内容以已公布的考试大纲为准,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综合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英语听说能力、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业务基础及研究与教学潜能,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具体由各培养学院自行确定并组织实施。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考生个人信息。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复试满分100分,复试总分=笔试分*60% +综合面试分*40% 。综合面试时专家组需依据考生面试表现当场记名独立评分。
二、录取
(一)计分标准
最终录取总分为考生初试总分与复试总分分别按权重折算相加后的得分,即录取总分=初试总分÷5×(70% )+复试总分×(30% )。
(二)录取原则
1.各培养学院根据录取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拟录取或替补录取。若考生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初试成绩排序。对需进一步考查的考生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由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二次复试。
2.拟录取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如超过规定时间未确认,则视为自动放弃,学校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三)根据教育部规定,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2.复试成绩不合格,即笔试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
3.报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提供虚假信息的;
4.在考试过程中出现舞弊的;
5.体检不合格的;
6.已接受其他学校“待录取”的。
(四)录取名单确定
各专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后,在研究生处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满上报国家教育部审批后确定最终录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