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南京医科大学考研调剂要求已经公布,复试调剂工作通常由各学院实施,具体复试调剂细则需要以各学院公布为准。
一、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以我校招生简章中公布的报考条件为准);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初试成绩达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其他专业初试成绩达国家 A 类地区分数线。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4.报考临床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
二、调剂工作要求
1.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均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教育部调剂系统)进行。我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 个小时。
2.每位调剂考生只能选报我校一个专业志愿,专业有研究方向的必须选择研究方向,多报专业志愿或不选择研究方向均视为无效报名。
3.我校将于教育部调剂系统关闭后统一查看考生调剂志愿。对申请同一专业(或研究方向)、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初试科目不同的情况下根据学科需要结合考生初试科目、初试成绩、专业背景等择优选择进入复试名单。
4.我校调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50% 。
三、调剂工作程序
1.我校将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进行分批调剂,教育部调剂系统中没有志愿的考生我校一律不接收调剂。
2.工作程序:我校公布调剂缺额专业信息→拟申请调剂考生只需网上填报志愿,无须寄送纸质材料→研究生院对申请调剂考生志愿(剔除无效报名)进行审查和筛选,组织相关学院确定调剂复试名单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调剂系统对调剂生源发出复试通知→组织调剂复试。
3.对调剂考生的资格审查、复试及体检参照我校 2023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中相关规定执行。
4.调剂考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复试通知操作,否则将取消调剂复试资格;复试结束后,学校在规定的时间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放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拟录取操作;否则将取消拟录取资格。考生一旦“确认拟录取”则视为统一被我校拟录取,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取消拟录取资格。
5.我校拟于4月6日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陆续发布各学科缺额专业信息并接收考生申请。调剂复试原则上 4 月上旬启动,4 月底前完成所有调剂复试,具体复试安排由各学院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