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赣南医学院研究生复试内容已经公布,复试工作通常由各学院实施,具体复试细则需要以各学院公布为准。
复试内容和形式
1.心理素质测试。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组织实施。采用线上测试方式进行,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提供给二级招生单位建立考生心理健康档案。(具体操作见http://yjs.gmu.cn/info/1075/2482.htm)
2.线上面试。线上面试包含3部分内容:专业基础测试、综合素质测试、英语能力测试。总时间约20-30分钟。
(1)专业基础测试:主要考核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掌握,以及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二级招生单位复试工作小组按照《赣南医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笔试科目的考核内容,建立多于考生人数、难易相当的试题库,考生通过随机抽取试题(考生已抽取的试题舍去)进行作答。专业基础测试总分40分。
(2)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素养、培养潜质、科研创新(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及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医德医风、礼仪举止、人文素养等。具体内容和要求由二级招生单位复试工作小组制定,各学科(专业)复试专家小组具体实施。综合素质测试总分30分。
(3)英语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听懂熟悉话题的内容,并能比较自如地用英语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态度的能力,内容包括话题陈述、自由提问和交谈等。二级招生单位复试工作小组制定具体测试方案,各学科(专业)复试专家小组指定1人负责考核。英语能力测试总分30分。
复试成绩(专业基础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英语能力测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者不予录取。
二级招生单位复试工作小组应针对各项测试内容制定答题要点、详细的评分标准和评分表格。复试专家小组成员在对考生进行线上面试时须独立评分,复试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情况应有记录,面试过程材料二级招生单位留存备查。
3.体检。我校拟录取考生名单公布后,已被拟录取的考生按照体检标准自行至二甲以上医院体检,并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3天内,将体检电子报告通过网络提交至各二级招生单位,二级招生单位汇总后提交给第三附属医院。第三附属医院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给出考生体检是否合格的报告。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计入复试成绩,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新生入学后需复检,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体检具体工作安排见研究生工作处网页相关通知)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所在学校、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出具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材料,未能出具有关材料者,不予复试。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存在疑议的,学校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品德情况作进一步考核。二级招生单位复试工作小组应在线上面试前指派专人对考生提交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材料进行审查,并通过网络与考生进行面对面交流,全面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结合考生现实表现材料,做出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论。
录取
1.二级招生单位复试工作小组按照教育部和江西省录取工作规定和要求,根据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及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2.录取分批次进行。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分方向下达计划的,分方向排序。按照符合录取条件考生的初试、复试折算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如果分专业(方向)招生计划有追加或有拟录取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则从该专业(方向)符合录取条件的候补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不再进行复试。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名录取。
4.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将本人人事档案寄送至我校,以便对考生政治思想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录取类别为全日制(定向)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与用人单位和我校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并将签字盖章后的协议书寄送至我校。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寄送人事档案或办理好定向培养协议者,不予录取。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5.调剂复试尚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收回统筹。
6.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7.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8.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个环节,与选择导师无关,导师、研究生的双向选择工作安排在正式录取后进行。
9.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将在学校研究生工作处网页统一公示,公示期为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