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各专业招生人数,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官方公布为准:
招生计划
录取规则
(一)学院参加2023年福建省高职分类考试的录取,录取工作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原则组织实施,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二)各批次录取分别先组织实施常规志愿录取。中职学校类考生高职(专科)批次常规志愿录取前先进行获得免试资格考生的录取,再进行高职(专科)批次常规志愿录取。常规志愿录取结束后,公布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组织考生填报征求志愿并录取。征求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不再组织征求志愿录取。
(三)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原则上均按招生计划数的100% 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根据我省招生政策和学校招生章程规定的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录取。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
(四)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先按符合录取照顾政策同等优先进行排序,中职学校类考生再按专业基础知识、职业技能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普通高中类考生再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特殊群体类考生再按语文、数学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如果仍然同分,则认可录取系统的投档结果。如果因同分造成同一院校专业投档人数超过计划数,超过部分一并录取。
(五)2023届中职学校类考生和普通高中类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录取的参考。
(六)享受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应参加相应批次的志愿填报和录取。对于已参加报名并取得考生号,在录取照顾资格申报时间结束后至2023年6月30日前才获得相关大赛录取照顾资格的未被录取考生,可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规定补录取,其他考生不再调整录取。
(七)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附件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要求执行。
(八)我院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